实验室介绍
 
 
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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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采取独立建制,实行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制。

实验室设主任一名,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工作;专职副主任一名,主持实验室日常工作。实验室设专职秘书1名,技术人员若干名,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日常事务工作和对外开放联系工作。

实验室设立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指导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确定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规划和指南。

实验室按三个研究方向设立3个研究室,分别为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研究室、高效灌排与环境研究室和农业水土环境维护研究室。研究室主要进行科学研究、研究生培养,是实验室的业务实体机构。

实验室成员主要由固定研究人员和流动研究人员组成。固定人员由研究人员、技术保障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是实验室的主体;流动人员为:校内博、硕士研究生为主的科研人员、承担实验室的开放课题或自带课题来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室邀请的短期讲学专家。

学校采取特殊政策,以保证实验室的开放与运行。包括为促进科研人员的流动和学科的相互渗透设立的国际交流专项基金,吸收有成就的出国留学、进修人员来实验室参加工作。

实验室建立完备的各项管理条例,包括实验室研究计划、实验室人员管理条例、研究生管理条例、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实验室办公室管理条例、仪器设备管理条例以及科技成果档案管理条例等。实验室加强信息化工作,建立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实验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专利等研究成果,均应署实验室名称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对于获资助在本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的流动科研人员,其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在课题或工作结束时,必须向本实验室递交论文或工作报告,论文和成果必须是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的单位共同署名,自带课题的成果必须注明是在本实验室的支持下完成的。

    实验室研究队伍由固定和流动研究人员组成,实验室的固定人员最终规模不少于50名,由实验室主任根据需要进行聘任。技术支撑队伍由35名技术人员担任,实验室设立1名专职秘书。重点实验室将按需设岗,按岗聘任,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将积极聘请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人员进入重点实验室工作。